返回宁夏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固原市彭阳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宁夏彭阳县审批注册政策
2006-08-15 08:33 文章来源:
宁夏商务编辑部
文章类型:
转载
内容分类:
政策
1、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许可证、登记证和专项审批等条件一律取消。
2、投资县城工业园区或乡镇规划区内项目、企业的注册,凭生产经营场地资格证明或批文,直接注册登记。其它地方新建项目、企业,允许三年内正常生产营业,不办证照。
3、企业首批注入资本可放宽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10%,注册资本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允许在2年内分期注入,最低注册资本金为3万元。
4、允许企业根据经营需要冠以“彭阳”县名。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 【
推荐给朋友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宁夏商务厅 联系人:于海青 电话:0951-6027901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国 华 电话:010-51651200-606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