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宁政办发〔2006〕114号文件精神的意见 |
|
| 2006-12-21 00:20 文章来源:宁夏商务编辑部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改善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居住条件的有效途径,关系着广大职工个人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切实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06〕114号)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性,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事企业单位要从维护广大职工切身利益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和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性,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缴存住房公积金,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保障广大职工能够真正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惠。对有条件而无故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追缴,依法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全面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
尚未达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5%缴存比例的县(区)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逐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务必在两年内达到规定要求。
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和管理中心要根据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通过严格办事程序、简化工作环节和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使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每年提高两个百分点以上,为改善广大职工住房条件发挥更大作用。要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批管理制度,建立住房公积金贷审工作机制,加强贷前、贷中和贷后动态管理,杜绝逾期贷款,积极防范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不断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队伍建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法规范办事行为,增强员工廉洁自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要大力开展创优服务活动,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要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和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保证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正常开展和监管工作需要。要努力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基本设施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办事效率。
四、加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力度
一要建立住房公积金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加快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要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监督职能。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和管理中心要积极组织协调,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定期会议制度。要进一步发挥财政、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
二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的规定,重点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的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金融机构存储住房公积金,并认真执行住房公积金账户统计月报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存储账户发生重要变更及存储资金出现较大数额调动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使用规定,定期公布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正常支取和使用。对拒绝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资金转账、支取和使用的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和自治区银监局反映,经核准属实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